哲學和文學

今天和學生討論The Lord of the Rings之前,我談到哲學和文學的差異。這原本不在討論清單上,但我觀察到有些學生沒耐心閱讀或觀賞長篇文學作品,讓我忍不住想提醒他們文學的重要。

在生活中,哲學讓我能夠用科學嚴謹的辯證方式追尋真理,而哲學的美,就在於純粹簡潔。有一陣子我很喜歡哲學,深信人若要自我成長,唯有先了解真相。但後來我發現,有時候我們明明就知道該怎麼做,實際上卻做不到,比如說理智告訴我該去刷牙,可是我滿腦子只想吃巧克力。我以為理解了真相就會比較快樂,但事實並沒有,我心中反而常常充滿了掙扎與矛盾。

後來,我在文學中找到了寬容與平靜。相較之下,文學可能用一大篇故事講述一個簡單的事情或道理,看似冗長,但在那豐富的敘述過程當中,我讀到了真實的人性。人有恐懼、有慾望、會懷疑、會欺騙,可是他們可以同時做出利益他人的事情。沒有人罪大惡極,毫無可憫之處,也沒有人能夠像superhero一樣完美無缺。就像Boromir,雖然一度試圖搶走魔戒,但他的出發點是想要捍衛他的子民;而Frodo,他最後雖然完成使命,可是過程當中他多次展現懦弱的一面,甚至多次受到魔戒蠱惑,敵我不分。

「這麼說吧,如果你關心的是結局,是答案,是目的,你就讀哲學;但如果你覺得人生的過程可能比答案還要迷人,你就要讀文學。」 —蔣勳

蔣勳老師這句話很有意思:哲學重視答案,文學重視過程。我想這並不是說哲學不管過程,文學不管答案,而只是比例的問題吧。哲學很重要,因為沒有邏輯思考,所有的事情都會模糊不清,通通混雜成一個所謂的「感覺」;而文學也很重要,若沒有文學中對人性的書寫,我們就無法理解「人」,而沒有理解,也就不會有尊重和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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